一、本投诉平台旨在征集大理州范围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监督以及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务失信等行为的线索。
二、请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控制知悉范围。
三、投诉时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
四、请不要就同一事项反复投诉。如您已向政府其他平台或渠道反映有关问题,相关单位已受理,在办理结果出来前,暂时不要通过本平台重复反映。
五、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
六、反映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等问题,请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和信访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本投诉平台不予受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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