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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多措并举让民生兜底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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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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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鹤庆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拓宽主动发现途径,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兜牢民生底线。

一、凝聚合力,建立分层分类体系。一是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建立上下贯通、部门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信息,定期比对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民政专干、社会救助协理员、驻村(社区)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并核实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惠民利民政策精准对接、政策落实全覆盖。三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贫困家庭适时适度给予救助。四是加强资金保障,充分提升临时救助质效,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困难群众专项资金的同时,县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843万元,确保兜底线民生保障有力。截至目前,为城镇低保户289户34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6.42万元;为农村低保户5751户1031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035.66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92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94.53万元;临时救助521人次,发放救助金43.42万元。

二、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乡镇困难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乡镇困难临时救助情况月报制度。要求乡镇每月上报困难临时救助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乡镇给予的困难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准确掌握各乡镇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不足及时追加拨付,确保乡镇困难临时救助备用金不低于5万元。二是大力推广政府救助平台。自上而下开展经办人员操作培训,确保县、乡、村每位具体经办人员能熟练操作。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对智能手机用户进行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指导,在人员密集场所、农户家中粘贴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让申请人申请社会救助更方便快捷,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发现风险和实施救助更及时,风险化解更有效。三是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管理和考核细则,实行镇、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月例会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全面领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的意见》的精神实质,扎实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四是对不能纳入社会救助帮扶的城市困难群众持续开展“情系职工真诚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帮扶264人次,发放慰问金8.2万元。五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补助水平。2023年7月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统一提标,农村低保A档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10元,B档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C档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0元;城市低保A档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60元,B档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40元,C档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38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省级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47元;2.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二档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三档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每人每月171元、二档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三档提高到每人每月57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40元。

三、托底供养,助力养老“无忧”。一是开展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专项行动。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对全县特困分散供养人员进行逐户逐人排查走访,全面掌握日常供养和照料护理情况,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重点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无法定监护人、独居老人、残疾人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开展入住敬老院宣传动员工作。截至目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9人,占特困人员总数的12.8%;集中供养人员中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89人,占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总数的54.6%。二是建立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定期探视巡访制度。依托大理州掌上民政APP,以村级民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为主体,定期对特困分散供养人员进行探视巡访,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安全状况、卫生状况和精神状态,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排除和解决,民政局和乡镇对探访情况、集中供养需求征求情况、探访台账随时进行抽查。(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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