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龙县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中力量难集中、矛盾难排查、纠纷难化解等突出治理难题,建强队伍力量、规范工作运行、创新工作举措,推行“1134”工作法,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量。
一、建强“一支队伍”。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为目标,“多网合一”建强一支网格员队伍,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中巡、事在格中办、网在党.中.建”的工作模式,持续整合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力量,全县共划分2231个网格,网格员3039名。其中,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主的二级网格50个、网格员191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主的三级网格284个、网格员514名,村(社区)干部为主的四级网格361个、网格员783名,村民小组长为主的五级网格1536个、网格员1551名,实现网格员全域覆盖。同时,强化网格员工作履职能力提升,把网格员业务素质能力培训作为优化建强队伍的有力抓手,大力开展专职网格员业务培训工作,实现网格员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水平,全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力量薄弱问题。
二、建活“一个平台”。以“党建引领、多网合一、一网统管、一网通建、一网共享”为目标,统筹搭建防范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云龙新模式。通过试点乡镇、村(社区)先行的方式,统筹推进整合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派出法庭、司法所、信访站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站(室)等相关职责进综治中心、下网格,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构建了县人民法院“四联七进”、县人民检察院“两进三下”、县公安局“三融四共”、县司法局“四对接四联动”、县信访局“四快四联”以及国安三项重点工作进中心的工作运行模式,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实战平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在平台设置网格员,由网格员熟练操作运用智能化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事件,同时配合乡镇“一站式矛调中心”走村入户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提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级调解”效能,集约推进社会治理一体化实战平台的队伍合力建设,全力破解基层矛盾调解难、化解难问题。
三、建实“三级中心”。一是以规范办理、高效办事为目标,建立县级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政法融媒体中心“三中心”,由县级“三中心”统一制定全县“87541”基层社会治理联动运行工作机制,即:县级指挥调度8项机制、乡镇管理运行7项机制、村级管理服务5项机制、网格员实地操作4项机制、细化1套各类社会治理事件上报办理流程图,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长抓常管、长治长效。二是建立乡镇和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两中心”,结合基层具体工作实际,探索“县级指挥调度、乡镇管理运行、村组管理服务、网格员实地操作”的网格化运行模式,实现“一窗受理、全面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建立以依托“社会治理通”APP为主的村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触角”,确保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及时、治理及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全力破解基层矛盾纠纷难排查、难发现问题。
四、凝聚“四方力量”。一是充分激发党委领导力量,制定并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政策措施。县、乡镇和村(社区)成立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二是充分激发群团组织力量,抓实村级妇委会、儿童之家、妇女议事会等建设。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携手合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充分激发村组自治力量,扎实规范村(社区)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协商在基层”、“四议两公开”为基点,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切实发挥村(社区)、村民小组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端作用。四是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力量,有效运用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发挥乡贤能人、家族长等群众资源,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集体活动。通过议事会、院坝会、户长会等群众会,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全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人员力量受限问题。(云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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